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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“暴力美学”真的那么美?

        作者:核实中..2010-01-22 15:50:00 来源:网络

          ——审视近期影视及大众文化中的一个热门现象

          谈话参与者:
          尹鸿:文学博士,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院长、教授、博士生导师。
          郝建:北京电影学院教授、影视编剧
          劳凯声:教育学博士,北师大教育学院教授、博士生导师

          主持人的话:
          “暴力”和“美学”,原是两个风马牛不相及的词,然而不知从何时起,它们结合成 一个新的词——“暴力美学”,并逐渐演化成为一个流行的概念。不少热门影视作品、 新版卡通书、动画片、电子游戏纷纷以此作为招揽,与之相关的文化现象不仅与时尚和 消费有着密切的瓜葛,也成为被争相阐释和检审的对象。“暴力美学”是如何产生的? 其确切的特征和内涵是什么?对于与他相关的文化现象我们该如何评价和看待?本期文化 视点栏目,邀请到三位专家就这个问题展开探讨,以期对动态中的“暴力美学”现象有 所触摸和把握。


          观点碰撞
          尹鸿:娱乐文化中的一个核心概念就是宣泄,而暴力文化的展示可能起到这一作用。 从美学本身来讲,没有素材不可以表现为美。丑与恶的东西,如果以人文价值系统进行 观照,进而进行社会化的改造,是可以转变成美的。
          劳凯声:我不赞成将暴力纳入审美中。暴力作品在崇拜宣扬人的强力统治理念时,否 定了民主秩序和法制原则,与现代理念格格不入。对于认识能力有限的青少年,它很容 易产生认识上的偏差。从文艺作品的现实影响上看,“暴力美学”的所谓“美”是值得 商榷的。
          郝建:我认为“暴力美学”与社会道德距离较远。“暴力美学”作品的一个鲜明特征 是,它通过对暴力内容的形式化的处理,降低了作品的社会功能;作品本身也没有表示 出道德评判,而是将道德评判的责任加到观众头上了。至于它与暴力犯罪的关系,我认 为值得怀疑。
          尹鸿:但要注意,对暴力的展示如果没有掌握好尺度,确实会带来危害。暴力文化可 能产生的负面影响是,人的内在的攻击性欲望没有真正释放出来,新的刺激反而加重人 企图释放的欲望,故要将宣泄控制在一定尺度内。社会要有保护未成年人的机制,使他 们远离暴力文化带来的负面影响。
              什么是“暴力美学”
          主持人:不知从何时起,我们越来越多地看到听到“暴力美学”这个词汇。电影评论 中,一批新锐导演的作品被认为与“暴力美学”相关,如美国的昆廷·塔伦蒂诺,中国 香港的吴宇森等。一些武侠电视剧,以及原本单纯可爱却被加入暴力内容的卡通画,被 联系至“暴力美学”;一些新推出的电子游戏产品,也争先恐后以“暴力美学”作为卖 点。一些新闻类作品,如犯罪实录电视采访、展示残酷场面的新闻摄影作品,也被贴上 了“暴力美学”的标签。“暴力美学”究竟是什么呢?
          尹鸿:我认为“暴力美学”是个广义的、泛审美的概念,并非严格的美学概念,相关 作品的主要特点是展示攻击性力量,展示夸张的、非常规的暴力行为。文艺作品中,暴 力的呈现可划分为两种不同形态:一是暴力在经过形式化、社会化的改造后,其攻击性 得以软化,暴力变得容易被接受,比如,子弹、血腥的场景经过特技等手段处理后,其 侵害性倾向被隐匿了一部分。又如,在美国的一些电影中,施暴者代表正义却蒙受冤屈 ,这种人物关系的设置也软化了暴力行为的侵略性。另一种情况是比较直接地展现暴力 过程以及血腥效果,渲染暴力的感官刺激性,这种倾向在多种文化行为中都可以看到。 以上所述的两种暴力呈现方式审美价值不同,社会效果也不一样。
          劳凯声:“暴力美学”应该说是个新的概念,但文学艺术作品中反映人的强力的东西 ,一直就有。人有不同的审美需求,包括对力量的追求,人的力量可以作为审美对象被 纳入到艺术中。但如果将这种追求夸大到不合适的地步,对强力百般推崇,就会产生通 常意义的暴力作品。我认为对人的力量与暴力之间应作区分。暴力是人的力量的一种表 现形态,但人的力量不都是暴力,暴力以外存在更具审美价值的其他形式的力量。例如 ,有时人的力量可以通过正义和邪恶的斗争展示出来,展示过程中,正义与邪恶之间的 划分是清楚的,给人比较纯粹的美学上的感受。从这个意义上说,“暴力美学”这个概 念本身存在一定的矛盾性。就我个人感受而言,“暴力美学”作品的出现存在一定的市 场因素,不排除一些创作者有意识地追求商业效应,有意识地投一些人之所好。
          郝建:“暴力美学”有约定俗成的特定含义,主要指电影中的对暴力的形式主义趣味 。与“暴力美学”相关的一类作品有共同特征,那就是把暴力或血腥的东西变成纯粹的 形式感。它主要发掘枪战、武打动作或其他一些暴力场面的形式感,并将这种形式美感 发扬到炫目的程度。电影中的社会功能和道德教化效果从来不是暴力美学的关注热点。 至于电子游戏对暴力内容的表现,我看它在心理学上的根本机制与电影的表现有共同之 处,即都根植于人内心的欲望,那就是人类天性中的一对矛盾但是紧密相伴随的心理情 结:对死亡的恐惧和攻击的本能。但电影与电子游戏与“暴力美学”的关涉方式还不同 ,在电影里,“暴力美学”是一种纯形式感,它并不激发观众的主动性,即观众的审美 参与的主动性是有限的。而人们玩游戏的过程有反馈和动作,这也许更能体现出一种主 动的心理状态,或许这种欲望的直接发展是有动作的。
              电影“暴力美学”的发展轨迹
          主持人:既然“暴力美学”概念最早萌生于电影史中,其发展轨迹是怎样的?
          郝建:电影史上,“暴力美学”指起源于美国,在中国香港发展成熟的一种艺术趣味 和形式探索。就英、美电影而论,有几部作品可用来描述暴力美学的发展轨迹:1967年 阿瑟·佩恩导演的《邦尼和克莱德》,1969年萨姆·佩金·帕导演的《野蛮的一伙》, 1971年斯坦利·库布里克导演的《发条橘子》,1976年马丁·斯科西思导演的《出租车 司机》等。就“暴力美学”改变现实形态和营造强化的视觉、听觉形象来说,其技法上 的远祖可追溯到20世纪20年代的爱森斯坦。爱森斯坦1923年在《左翼文艺战线》上提出 “杂耍蒙太奇”的理念,近年被准确译作“吸引力蒙太奇”。但爱森斯坦过于强烈表达 自己的态度,其作品给人一种强行灌输的感觉,而“暴力美学”仅仅是一种形式主义的 艺术观念,其实是一种把美学选择和道德判断还给观众的电影观。它弱化了电影的社会 道德教化功能,而只是提供一种纯粹的审美判断。当然,它所面对的社会环境必须是: 具备商业伦理和基本人道情感的观众,后现代社会,高度法制化社会,有自由竞争的文 化空间,有自由的文化产品选择权。
          “暴力美学”当然受到美国电影的启发,但就其放弃表面的社会评判和道德劝戒而言 ,就其浪漫化、诗意的武打、动作的极度夸张走向彻底的形式主义而言,却是在香港完 成的,以吴宇森等为代表,成熟以后又反过来波及美国,经过昆廷·塔伦蒂诺的发扬又 启发了奥里佛·斯通等人的一些影片。《英雄本色》、《低俗小说》、《杀手雷昂》、 《变脸》、《天生杀人狂》、《黑客帝国》等影片都是暴力美学的代表性作品。
          主持人:为什么会出现“暴力美学”这种探索?
          郝建:这很难讲。任何一种艺术形式的发展,任何一种艺术类型和流派的形成,有其 自身内因。艺术的任务是发掘我们内心深层的东西,我们内心有的东西不是那么光明、 向上的,有的还很可怕。但一种艺术体系确实会遵循自身的规律往前走,不见得非与社 会环境、社会心理等有太大的关系。当然,我相信艺术形式的产生与土壤的质地相关。 例如,要真想玩暴力美学,首先要身体安全,话语表演是要有社会保障的。在一个有保 障的健全的社会,昆廷尽可以玩得开心,玩得离谱,玩得让整个世界都来惊诧和叹服这 位“坏孩子”的天才。
          尹鸿:的确,当社会容忍的空间越大的时候,暴力美学的展示可能会更多。美国“9· 11”以前,暴力电影泛滥,但“9·11”以后却减少了,这说明现实中的暴力现象和文 化中的暴力表现往往可能成反比。其实,所有社会都有对暴力文化的需求,我认为“暴 力美学”的产生与人的心理欲求最为相关。首先,从精神分析角度,由于争取生存空间 等需求,人本能上有一定的攻击倾向,可是,由于人在社会化、成年化过程中需要尽可 能得到社会的认可和接纳,需要达成与社会的协调相处,人内在的攻击性倾向会被压抑 、郁结,但又永远不会消失,所以每个人都需要宣泄的闸门,否则会对人格的堤坝产生 破坏性影响,危及自身和社会。我认为娱乐文化中的一个核心概念就是宣泄,而暴力文 化的展示可能起到这一作用,使人们通过视听行为进行宣泄,这使暴力文化的展示有了 存在的必要性,这也是它一直存在的根本原因,可以说,与情爱主题一样,暴力也是一 个永恒的主题。
              “暴力”与“美学”能揉捏在一起吗
          主持人:“暴力美学”的作品在文化市场上似乎很受大众特别是年轻观众的欢迎,其 原因何在?既是“美学”,总该与美相关。但有批评认为“暴力非美”。“暴力美学” 与美到底是怎样一种关系?
          劳凯声:将“暴力”与“美学”揉捏在一起,在我看来是存在矛盾的。对暴力本身我 持否定态度。我认为暴力作品在崇拜宣扬人的强力统治理念时,混淆了道德伦理,违反 了正义社会的一些基本原则。如暴力作品中常有的专制、以强凌弱的东西,否定了民主 秩序和法制原则,与现代理念格格不入。我不赞成将暴力纳入审美中。
          我承认,文艺作品在展示人的力量与展示暴力之间,存在一种很近很易混淆的关系, 要区分清楚是很难的事情,但我还是认为必须区分开。文艺作品塑造的虚构世界,对于 判断能力较强的成年人来说,他可以选择将其作为一种审美对象对待,但审美之外,也 须有鲜明的立场,区分正义与邪恶。而认识能力有限的青少年,则容易产生认识上的偏 差。从文艺作品的现实影响上看,“暴力美学”的所谓“美”是值得商榷的。
          尹鸿:从美学本身来讲,没有素材不可以表现为美。丑与恶的东西,如果以人文价值 系统进行观照,进而进行社会化的改造,是可以转变成美的。例如,竞技场上的行为具 有一定的暴力因素,但当竞技运动被纳入到规则中,人与人之间存在协调的关系,所有 的行为都受到规则的制约,暴力会得到一定程度的软化,具备一定的审美价值。而且, 在审美过程中,人的判断价值系统可能得到改变。在不同情境中,人们会按不同的系统 判断事物的是非价值,这些不同的系统可能分别倾向于社会、人性和血缘等等。当作品 以特殊手段对暴力进行了美学改造,人们在欣赏作品时,就可能不自觉地采纳了另一个 价值系统,而现实生活中比较突显的社会道德价值系统则被隐匿,被置换了,甚至导致 “同情坏人”及类似情形的出现。
          郝建:我倒认为“暴力美学”是一种美。它的魅力不仅在于形式好看,也在于它应合 了人的潜意识。应该看到,对暴力进行唯美化的展示是可能的。这里面也有很多很复杂 的东西。比如,电影可以夸张刺激地表现开枪、子弹的穿梭、血腥这些东西,但不同的 电影可以表现得完全不同,例如,日本有的电影将这些事物表现得很血腥,从天花板到 地上都是血的那种血腥。但在“暴力美学”中,此类作品却能将暴力和血腥用美的形式 展示出来。
              如何看待“暴力美学”作品的负面影响
          主持人:有人会认为,“暴力美学”是审美范畴的事情,是一种美学选择,它仅仅提 供一个虚拟的“暴力乌托邦”,与现实生存世界并不等同,所以不应过多进行社会价值 和道德上的评判。但事实是,此类作品通过人的消费等形式,与现实世界发生着联系, 直接影响着人尤其是成长中的青少年的精神和行为。或者说,因与“暴力”沾边,这类 作品几乎无法真正从舆论的压力中超脱出来。前不久河南省平舆县杀害17名青少年的黄 勇一案被视作一个典型的例子。黄勇供认,他自幼喜欢看那些侦破、暗杀的录像片,喜 欢玩暴力游戏,特别崇拜其中的杀手,并在心里深深刻下了“杀手形象”,从而走上犯 罪道路。对这样一些现象该如何看待?
          郝建:我认为“暴力美学”与社会道德距离较远。“暴力美学”作品的一个鲜明特征 是,它通过对暴力内容的形式化的处理,降低了作品的社会功能,它的注意力在于发掘 人的内心当中深层的欲望,即对暴力、攻击欲的崇尚,同时也有对血腥、死亡的恐惧。 在这样的作品中,艺术作品的教化功能弱化了,作品本身也没有表示出直接的道德评判 ,而是将道德评判的责任加到观众头上了。至于它与现实的关系,是否此类作品多了, 暴力犯罪就上升,我认为值得怀疑。杀手黄勇的例子,在我看与“暴力美学”无关,他 并非因看游戏中的暴力而杀人,而是因为他有心理疾病,有杀人的倾向而需要去电子游 戏厅找猎物。如果我们的青少年一点暴力看不得,对人类天性中的恶一无所知,那我们 的教育一定出了问题。过去我们只强调真善美统一的美学观念,而实际上,真善美经常 不重合。武打动作、刀来剑去、杀戮枪战,都可以形式化地展示出来,给人纯粹的审美 上的满足。至于看完电影干什么,要你自己决定。
          尹鸿:但要注意,对暴力的展示如果没有掌握好尺度,确实会带来危害,这也是社会 一直谴责暴力文化作品的原因。暴力文化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是,人的内在的攻击性欲 望没有真正释放出来,新的刺激反而加重人企图释放的欲望。所以,一方面暴力文化对 人能够产生疏导宣泄的作用,另一方面还需要对暴力内容进行更多的社会化改造和道德 规范,以将宣泄控制在一定尺度内,特别要注意保护未成年人,使他们远离暴力文化带 来的负面影响。毕竟,成年人和未成年人对文化的需求不同,判断能力、学习能力也不 同,就像大人和孩子生病用药不同一样。社会要有保护未成年人的机制。
          劳凯声:看待“暴力美学”,离不开道德评判,应该正视现实,考虑青少年与成人在 辨别能力上的区别。对青少年这样处于弱势的群体来说,暴力作品的负面大于正面。我 们注意到,一些青少年在现实中受到别人的欺侮,或感受到学校、家庭、成人的强制性 要求所带来的心理压力,当这种外在压力未变成内在认识时,他们非常容易沉浸到文艺 作品、电子游戏中,以获得精神上的解脱,有的希望通过想象中的角色易位,实现现实 中不可能的梦想,在虚拟中改变自己的弱势地位。
          我做过一个关于网络文化与学校德育对策的研究,研究对象是小学高年级和初中的学 生。他们上网浏览时,点击最多的是游戏网站,最吸引他们的是打斗、表现力量的游戏 ,其中不少有暴力内容。相当多孩子将有网络犯罪行为的黑客看作杀富济贫的网上大侠 ,反而看不到黑客行为的现实非法性,实际上他们在虚幻的情境中进行道德判断。
          不能否认,过去我们的社会过于强调文化产品的教育功能,比较忽视其娱乐、宣泄功 能,但我始终认为应该存有一个界限。今天的社会,无论人的力量大小,每个人都有生 存发展的权利,应该享有法制的保障,文艺作品应弘扬这种平等的意识,而非强者统治 社会的观念;同时应注意保护成长中的青少年。
          主持人:西方一些国家有严格的电影、游戏分级制度,目的之一在于预防暴力现象的 发生。能否结合我国实际谈谈,是否存在一种合理而平衡的途径,能够兼顾艺术创作自 由、市场需求以及社会和人的健全发展?
          尹鸿:应该有社会监督,在孩子容易接触的电视播出时段应禁播有过度暴力倾向的节 目。电影则应该借鉴国外经验,采取分级制。同时,还要强化媒介教育,帮助孩子区分 媒介提供的暴力行为与社会真实的差异。一些西方国家在中学开设了媒介教育课程,分 析媒介与现实的差异,以减少媒介可能给青少年带来的不良影响。
          劳凯声:简单禁止的态度不可行。我国也可借鉴其他国家的做法,对网站、游戏、影 视等设一些标准。要做起来肯定相当复杂,需要非常专业化。同时,也要注意以好的方 式,加强对青少年的伦理道德教育。
              小辞典
          暴力美学
          “暴力美学”原指起源于美国,在中国香港发展成熟的一种电影艺术趣味和形式探索 。其特征表现为:创作者往往运用后现代手法,要么把影片中的枪战、打斗场面消解为 无特定意义的游戏、玩笑;要么把它符号化,作为与影片内容紧密相关的视觉和听觉的 审美要素。这类影片更注重发掘枪战、武打动作和场面的形式感,将其中的形式美感发 扬到炫目的程度,却忽视或弱化了其中的社会功能和道德功能。
          受“暴力美学”的影响,近年来出品的武侠电影和电视剧对暴力(武打动作)的处理也 出现了舞蹈化、诗化、表演化的倾向,人们在观看武侠影视剧的时候,仿佛是在欣赏一 场别开生面的武舞表演,血腥、凶残的暴力场面有时反倒呈现出一种视觉的美感,进而 消解了暴力的残酷性。张艺谋的《英雄》可谓将此发挥到极致。
          “暴力美学”代表人物及其作品
          “暴力美学”最重要的代表人物和代表作品包括美国昆廷·塔伦蒂诺的《低俗小说》 、《天生杀人狂》、《杀死比尔》;由中国香港赴美国发展的导演吴宇森的《喋血双雄 》、《英雄本色》、《变脸》;沃卓斯基兄弟的《黑客帝国》系列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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